• 邮箱帐号
  • 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业务指南 > 数字系统
影片技术传输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22日

数字系统影片传输框图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为适应农村、社区、学校、军营等流动性强的场所电影放映需求,采用了高质量高效率的视音频压缩技术和灵活的多种影片分发方式,同时提供了高度集成化的播放系统和全面的管理系统。
    数字系统是端到端的完整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符合农村、社区数字电影放映需求的数字电影节目制作、管理控制、分发传输和放映功能,放映的画面和声音质量优于目前的农村16毫米电影胶片放映效果,接近35毫米提包机放映效果,可以全面替代现行的农村16毫米电影胶片放映系统。数字系统的制作和播放主要工艺完全自行开发,主要设备自行研制,保证了将制作、传输、放映三个环节融为一个整体。

    数字系统包括三个环节:影片制作、影片分发和影片放映。下面将对这三个环节逐一介绍。



数字系统构成

1.数字影片制作

    数字影片制作采取高质量高效率的视音频数字技术,将高清晰度的数字电影素材生成具有版权保护功能的数字影片。
一部100分钟数字影片的文件大小约为6G,画面、声音质量明显优于16mm电影放映效果。
2.影片分发

    数字影片分发包括卫星传输和影片输入盘两种互为补充的分发方式,以卫星传输分发为主,影片输入盘分发为辅。数字影片通过不同的传输方式分发至数字院线,由数字院线负责影片至终端放映点的二级分发工作。

卫星传输分发


数字影片卫星传输分发


    卫星传输分发方式具有快速、便捷,覆盖范围广等优势。
    数字影片卫星传输分发由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负责,由卫星发送平台和卫星接收平台组成,利用卫星发送平台将数字影片分发下去,远程架设卫星接收平台,接收数字影片。远程卫星接收平台利用传递硬盘或者直联方式将影片下载到终端放映点的数字播放服务器中。
    广电总局节目传输中心提供亚洲3S卫星6MHz传输通道,进行卫星上行传输,该卫星通道为总局公共服务卫星通道,利用该转发器空余时段为数字影片提供传输。由于数字系统具有可续传功能,同时没有实时性要求,因此可以随时中断和续传。数字系统作为国家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技术运行系统利用总局已有的传输通道,提供有效、低成本的卫星传输方案。同时,利用节目传输中心提供的通道能够保证节目传输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控性。

影片输入盘分发

    影片输入盘是数字影片的辅助分发方式。影片输入盘是光介质盘,所存储的数字影片具有版权保护功能,不能在其它设备上播放,也不能直接在数字终端播放服务器上播放,必须下载至数字终端播放服务器,才可以正常播放。
    通过实物发行渠道将影片输入盘分发给院线,作为影片临时补充发行使用。



影片输入盘


3.数字影片放映

    数字终端放映点是数字系统的最终放映单位。每个放映点根据本放映点的影片解码卡授权信息(影片片目和相应片目放映场次)和终端播放服务器内存储的影片情况,放映数字影片。
    高度集成化的终端放映设备确保影片放映的可靠、便捷、稳定。数字终端放映点设备如下:


数字终端播放设备


数字终端播放服务器
投影机
多声道音频功率放大器
多声道音箱
机柜
银幕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